各相关单位及办事人员:为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苏府规字【2020】7号)等文件精神,明确档案转入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
户籍迁移流程(最终审核完成后)(一):落户人才集体户人员A:江苏省内人员请您在最终审核完成后,登陆账号,打印系统根据您所填信息自动生成的《信息采集表》,终审10个工作日之后,请您携带《信息采集表》、身份证等材料至越溪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详情您可以咨..
个人申报操作指南01预审1.申报个人信息申请个人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http://www.dwrc.com.cn/),凭账号、密码登陆个人服务账号,进入人才落户申报平台,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2.预审核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比对并反馈预审结果。其..
企业申报操作指南1预审1.预申请申请单位在“东吴人才热线”官网(http://www.dwrc.com.cn/),凭账号、密码登陆公共服务账号,进入人才落户申报平台;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2.预审核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比对并反馈预审结果。其中:以..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苏州市行政区域户籍准入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省对落户政策另有规定..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7-09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市政府拟修订户改配套文件。现将市公安局会同发改、司法、人社、教育、医保、住建等部门修订的《苏州..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苏人保职〔2020〕15号关于公布《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0版)》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苏州市“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的号召,围绕全区“12345”战略思路,锚定“产才共兴”发展目标,着力助推“3+6”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速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打造贴心暖心舒心创新创业生态,营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