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范围:(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
外地籍生源毕业生办理落户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社保记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一式两份)。社保记录打印网址:www.ks.gov.cn/bmfw除以上材料,请对照下面各类情况,一并提供下述办理材料。(1)上学时户..
申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为我中心集体户,另一方为苏州大市范围内集体户或苏州大市范围以外户口; 2、申报新生儿须为父母落我中心集体户后生育的子女; 3、申报新生儿异地未落户申报材料:(以下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 2、新..
户口挂靠对象及条件:下列来昆山市首次落户且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1、符合昆山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外地应届高校毕业生;2、符合昆山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外地调入人员。以上挂靠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户口挂靠条件:A)在职单位没有集体户口;B)在昆无自购..
【办理依据】一、《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二、《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苏人保〔2020〕7号)(以下简称《细则》);三、《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
【办理依据】一、《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二、《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苏人保〔2020〕7号)(以下简称《细则》);三、《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
关于人才公共服务实行网上处置的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苏州市人社局,公安局《关于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的操作细则》(苏人保〔2020〕7号)(以下简称..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2〕1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研究,现将《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